為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入學行為,積極穩(wěn)妥地做好往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促進全市普通高中教育規(guī)模和質量的協(xié)調發(fā)展,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往年普通高中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7號)文件精神和我市實際,現(xiàn)就做好往年銅陵中考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招生工作統(tǒng)籌切實加強對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統(tǒng)籌。市教育局成立由局******、***李勇同志任組長的銅陵市往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市教育局其他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基教科、考試院、教科所、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監(jiān)察室、宣教科、辦公室、計財科、安全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紀監(jiān)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各教育主管部門、各校要成立相應機構,加強對本轄區(qū)、本校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市教育局將把規(guī)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對縣(區(qū))黨政領導***教育督導、市直學校重點工作目標考核、民辦學校年檢等工作中。
二、普通高中錄取原則和辦法(一)錄取原則
往年銅陵中考招生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錄取依據是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二)錄取辦法
1.錄取批次
為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減少考生填報志愿的盲目性,合理分流普通高中和中職生源,考生填報志愿在成績公布后進行,并根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確定普通高中招生的***建檔線。
錄取工作將分二個批次進行:
比較好批次:省示范高中(市區(qū)招生先進行特長生錄取,即先錄取市三中體育特長生)
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市區(qū)招生先進行特長生錄取,即先錄取市五中美術特長生、市十七中體育特長生)。
2.錄取方式
根據省教育廳文件精神,今年我市普通高中錄取根據考生所報志愿,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考生學業(yè)考試總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實行擇優(yōu)錄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公民道德素養(yǎng)、學習態(tài)度與能力、實踐與創(chuàng)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xiàn)五個方面,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具體評價方法見《關于做好往年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通知》。市區(qū)初中畢業(yè)生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作為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門檻”,即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各項等第均須達C等(含C等)以上,其中報考市區(qū)省示范高中(不含特長生)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須達2A以上。在此基礎上,按學生學業(yè)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中報考市區(qū)省示范高中的2016屆畢業(yè)生,其錄取分數比應屆生提高30分)。學業(yè)考試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參照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各方面***等第的情況確定,如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則同時并列錄取。
繼續(xù)堅持將省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標分解到各初中學校(含民辦學校),實行統(tǒng)一管理,分校錄取,往年,我市省級示范高中招生分解到初中學校的指標為學校招生計劃的80%。定向分解到各初中的省示范高中指標必須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置***錄取控制線。嚴格執(zhí)行省教育廳2012年下發(fā)的《關于印發(fā)安徽省貫徹<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2〕9號)文件精神:“從2012年初一年級起,只有在學籍所在初中校實際就讀滿三年的考生,中考時方可填報分配到該校的指標到校生志愿”。另外,具有本市市區(qū)戶籍,初中階段從外地市轉回我市初中學校就讀的的考生、因父母工作調入我市且戶籍也遷入我市市區(qū),初中階段從外地市轉入我市初中學校就讀的考生,可在教育主管部門指定報名點報名,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指定報名點報考人數、按照省示范高中定向到校的比例同等分配定向指標。市一中學苑校區(qū)、市三中兩所省示范高中在市直學校定向分配具體方案見《銅陵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市一中、市三中部分招生指標定向分配方案>的通知》。
省示范高中定向分配指標的錄取在比較好批計劃中統(tǒng)招部分錄取完成后進行,按分配到各校的定向招生指標數,在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達到規(guī)定要求后,根據考生的成績和志愿,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同一學校(單位)考生考試成績并列的,參照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各方面***等第的情況確定,如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則同時并列錄取,超出部分不占原計劃的指標數。市一中學苑校區(qū)(老校區(qū))、市三中分配到義安區(qū)初中學校的招生計劃為150人,市一中學苑校區(qū)、市三中各75人,分統(tǒng)招、定向兩部分,其中定向分配招生的比例、原則及方法同上,由義安區(qū)教體局根據區(qū)各初中學校參加今年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的初三應屆畢業(yè)生人數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忌灾鬟x擇填報市一中學苑校區(qū)或市三中后,由義安區(qū)教體局根據考生的志愿、學業(yè)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擇優(yōu)錄取,同一學校(單位)考生考試成績并列的,參照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各方面***等第的情況確定,如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則同時并列錄取。
#p#分頁標題#e#根據市委、市***的部署,往年秋季,市一中西湖校區(qū)計劃招生400人,其中在市直初中學校招生250人,在義安區(qū)初中學校招生50人,在樅陽縣初中學校招生100人,招生計劃均不定向到各初中學校,由考生自主填報志愿,市及縣、區(qū)教育主管部門根據考生志愿、學業(yè)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擇優(yōu)錄取??忌荚嚦煽儾⒘械模瑓⒄湛忌C合素質評價各方面***等第的情況確定,如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則同時并列錄取。
銅陵中學在市直初中學校招生180人,樅陽縣浮山中學在市直初中學校招生50人,均不定向到各初中學校,由考生自主填報志愿,市教育局根據考生志愿、學業(yè)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擇優(yōu)錄取??忌荚嚦煽儾⒘械模瑓⒄湛忌C合素質評價各方面***等第的情況確定,如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則同時并列錄取。
報考市三中體育班、五中美術班、十七中體育班的學生,必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yè)考試。特長生錄取在達到規(guī)定的學業(yè)考試成績后,按專業(yè)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具體招生辦法見《銅陵市教育局關于往年市區(qū)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政策性加分項目和分值根據省教育廳的統(tǒng)一規(guī)定,中考政策性加分項目和分值如下:
(一)《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guī)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國內的子女
(須有僑辦證明)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僑眷(須有僑辦證明)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二)臺灣籍(須有臺辦證明)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三)烈士子女(須有軍級以上政治機關,省級人民***,總政治部或民政部頒發(fā)的《烈士證》和公安機關或民政部門關于子女關系的證明)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四)少數***考生(須有戶口簿、縣級以上***事務部門和公安機關的證明)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五)援疆和援藏人員(須有市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證明)子女,在其中考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六)軍人子女考生加分和照顧政策按照《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軍區(qū)政治部轉發(fā)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部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號)要求執(zhí)行。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項目一律取消。享受中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姓名、加分項目和分值需在校內公示。符合多種加分或照顧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種,不得累計享受照顧加分。
7月3日 公布成績,市直學校分別到市教育局考試院領取成績單
7月5日 公布市直普通高中建檔分數線預測(數據為往年僅供參考)
7月5-8日 受理考生查分、查卷
7月6-10日 市直學校組織考生網上填報志愿
7月10-14日 市直學校將報考普通高中學生志愿總表及考生檔案上報基教科,社會考生交考試院
7月10-14日 審核、發(fā)放初中畢業(yè)證書
7月15-21日 基教科整理、審核考生檔案
7月22-26日 市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7月28日 市直普通高中落選考生退檔
7月28-31日 市直普通高中補錄
8月1- 8月底 打印、整理審核。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年往年銅陵中考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公布,僅供大家參考,希望能幫助到大家,更多銅陵中考信息可以繼續(xù)關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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