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落戶
辦理條件
符合青政發(fā)【2018】13 號文件規(guī)定,在城區(qū)具有單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積達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請落戶;在新區(qū)購買單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積達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請落戶。
所需材料:
1、商品住宅產權人:書面申請、不動產權證;
2、產權人及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
3、隨遷未婚子女:達到法定婚齡的需同時提供未婚聲明。
備注:
1、 親屬關系證明:包括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yī)學證明、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判決書、公證書、申請人或關聯(lián)人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能體現(xiàn)親屬關系的人事檔案(僅限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等;
2、憑證及證明,屬于非法定證件的,原則上應提交原件存檔;屬于法定證件的,應當核驗原件后留存復印件歸檔。證明材料為外文的,應當同時提交具有外文翻譯資質機構出具的中文譯本;
3、十六周歲以上人員辦理落戶時,需使用一張個人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標準照片;
4、戶口已遷入院校集體戶的在讀大、中專院校學生(含研究生、博士生)、出國(境)人員以及服刑人員,不能申請辦理居住落戶;
5、商品住宅是指土地用途含住宅的用地,房屋規(guī)劃用途為居住的房屋。不包括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
事項名稱
市內戶口遷移
辦理條件
(一)1、本市戶籍人員到合法固定住所地落戶的(本人、配偶、未婚子女);2、《實施意見》施行后,遷入縣域人員登記常住戶口且在縣域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含配偶、未婚子女具有)的,可遷入城區(qū)、新區(qū)城鎮(zhèn)范圍內合法固定住所;
(二)夫妻之間、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已婚成年子女、失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學齡前兒童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駐青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各類企事業(yè)單位集體戶人員,因工作變動遷往現(xiàn)工作單位集體戶或人才集體戶。
所需材料:
(一)到合法固定住所地實際居住生活的:
1、遷移人申請(房屋產權人或使用權人簽字確認);
2、合法固定住所證明(縣域增量戶籍人員須同時提供縣域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3、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隨遷人員親屬關系證明;
5、房屋產權系多人共有的提供共有權人不動產權證、居民身份證及簽字捺印同意落戶的證明。
(二)投靠落戶:
1、被投靠人申請(投靠人簽字確認);
2、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3、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
4、未婚聲明(限達到法定婚齡的未婚子女);
5、被投靠人不是戶主及合法固定住所產權人的,需提供產權人和戶主的居民身份證、不動產權證;
被投靠人不是戶主及合法固定住所使用權人的,需提供承租人和戶主的居民身份證、自管房單位證明或房屋計租表、承租人及同戶成年人同意落戶聲明。
6、已婚成年子女、失婚子女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三)集體戶之間遷移
1、本人申請;
2、集體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
3、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4、現(xiàn)工作單位勞動合同和職工社會參保證明;
5、現(xiàn)工作單位集體戶或人才集體戶接收落戶證明。
備注:
1、 親屬關系證明:包括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yī)學證明、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判決書、公證書、申請人或關聯(lián)人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能體現(xiàn)親屬關系的人事檔案(僅限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等;
2、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權利人所有或使用住房的合法權屬證明,包括不動產權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直管或自管公有住房(不含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使用證明(承租單位自管公有住房,需同時提供產權單位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
3、憑證及證明,屬于非法定證件的,原則上應提交原件存檔;屬于法定證件的,應當核驗原件后留存復印件歸檔。證明材料為外文的,應當同時提交具有外文翻譯資質機構出具的中文譯本;
4、十六周歲以上人員辦理落戶時,需使用一張個人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標準照片;
5、除雙軍人子女外,十六周歲以下人員不能單***戶;
6、本市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人員不能辦理市內遷移。
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應當當場辦理。對戶口申報事項進行審查時,發(fā)現(xiàn)需要進一步調查和核實確認相關信息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
青島市戶籍業(yè)務咨詢電話
市公安局:9600110(民生警務平臺)、66573513;
市南分局:66575059;
市北分局:66575677;
李滄分局:66576539;
嶗山分局:55580058;
城陽分局:66582105;
開發(fā)區(qū)分局:66581136;
高新區(qū)分局 :66578115;
黃島分局:55586251、55586252、55586257;
即墨分局:88522538;
膠州市局:58785597;
平度市局:66587062;
萊西市局:66588363。
文章標題:青島戶口遷移條件及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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