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財經大學往年普通本科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已經發(fā)布。2017級三年級考生可根據院校提出的條件和錄取要求向各招生院校提交申請。一對一輔導機構教師將按照高校招生規(guī)定在高校招生,具體如下。
山東財經大學往年普通本科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比較好章總則
比較好條為深化高考制度改革,優(yōu)化人才選拔機制,進一步推進山東省招生綜合評價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財經大學往年招生綜合評價。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應當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實行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四條學校招生應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山東財經大學學校代碼:10456
第六條辦學地點:
舜耕校區(qū):濟南市舜耕路40號郵編:250002
燕山校區(qū):濟南市二環(huán)東路7366號,郵編:250014
盛京校區(qū):濟南市史靜東路18602號郵編:250220
明水校區(qū):濟南市史靜東路東首大學路1686號,郵編:250202
萊蕪校區(qū):萊蕪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山財街5號,郵編:271199
第七條辦學層次:以本科生和研究生為主。
第八條辦學類型:教育部、財政部、山東省人民***共建財政經濟類公辦重點大學。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九條普通高考招生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招生綜合評價工作,并就重大事項作出決策;學校成立本科綜合評價招生專家***會,負責本科綜合評價招生材料的評審和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綜合評價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監(jiān)察部門對招生綜合評價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并接受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考生和社會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31-88596235
第四章招生計劃、招生條件和招生流程
第十二次招生計劃
往年我們的綜合評價招生專業(yè)是金融、經濟、金融數學和國際商務,計劃總人數為100人,***學生28人,理科生72人。
第十三條注冊條件
符合以下報名條件的學生可以選擇專業(yè)報考:
(1)通過往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的考生。
(2)學業(yè)水平考試(中考)的語文、英語、數學科目均為A等。
(三)中學階段思想品德和社會實踐良好,高中三年參加社區(qū)服務不少于10個工作日、一周的社會實踐,完成研究性學習15學分。
(4)滿足各招生專業(yè)報名要求,具體如下:
第十四條注冊流程
(1)在線注冊
報名時間預測(數據為往年僅供參考):往年4月21日至5月5日。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登錄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點擊進入& ldquo招生綜合評價。在線注冊端口。根據網上提示& ldquo注冊流程& rdquo辦理相關報名手續(xù),確認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山東財經大學招生綜合評價申請表》,直接打印即可。
(2)上傳報名申請材料
1.《山東財經大學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需加蓋高中公章和高中校長簽字);
2.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一頁;
3.有社區(qū)服務、社會實踐和研究學習的經驗。山東省高中生發(fā)展現狀調查報告:中等& ldquo綜合實踐活動項目評估與評價;部分,必須有評價等級)和客觀記錄其成績及相關證明材料(加蓋高中教務(指導)辦公室公章);
4.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加蓋高中教務處(指導處)公章(山東省學業(yè)水平成績查詢系統(tǒng)或& ldquo山東省高中生發(fā)展現狀調查報告:中等& ldquo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部分);
5.報名條件中符合三類特殊(特)條件的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取得資格所在高中教務處(指導處)公章);
6.高中每學期成績和年級排名(含年級排名/年級數)加蓋高中教務處(教導處)公章;
7.個人陳述,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和經歷、特長和成就、進入高校的努力和計劃等。,要求考生用書法書寫(不接受電腦打印輸出),且字數應控制在1000字左右。
8.個人簽署的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3)以上申請材料必須掃描或拍照,并保證清晰。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受。
第十五條網上支付
(1)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等學校組織小語種招生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批復》(魯價費〔2016〕95號)文件精神,往年報考我校招生綜合評價的考生須繳納報名費,通過初試并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須繳納面試費。
(二)考生網上報名時繳納報名費30元。根據招生工作安排綜合評價,我校公布初試名單后,通過初試的考生在網上確認時將支付面試費用50元。
(3)由于繳費渠道為第三方單位,請考生認真核對個人信息,避免因錯繳或重復繳費導致無法退費。
第五章遴選程序
第十六條申請材料的審查
(一)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會根據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中考)成績和競賽特長成績,參照中學階段綜合成績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2)根據考生評價結果從高到低,原則上以不超過招生計劃4倍的比例確定通過評價并獲得我校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同分考生按學生高中學業(yè)成績等級排名相對值從小到大排序。
申請材料評價結果=學業(yè)水平測試(中考)折算結果(折算為滿分100分)&次;50%+競賽特長成績(折算為滿分100分)&次;4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折算為滿分100分)&次;10%。具體原則如下。
(1)學業(yè)水平考試(中考)成績折算如下:
a級10分;B 5分;c不計分。
(2)經專家***會認定,符合章程規(guī)定的特殊(特長)條件者,給予50分獎勵;二等獎40分,三等獎30分(獲得多個獎項時,只對一個級別***的獎項進行評分,獎項不累計評分)。
(3)中學階段綜合成績專家評分是評價專家根據學生在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和社區(qū)服務項目等中學習(或參與)的研究課題(或項目)的成績和評價等級(A***、B良好、C合格、D不合格)進行評分。,A計10分;b計8分;c得6分;d計0分。
(3)5月20日前,審核結果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和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十七條綜合測試
(1)網上確認:5月22日至5月26日,已通過考試的考生登錄陽光高考報名平臺(https://gaokao.chsi/zzbm/)進行網上確認、繳費、打印& ldquo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 rdquo??忌丛谝?guī)定時間預測(數據為往年僅供參考)內進行網上確認和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通過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往年6月11日在我校燕山校區(qū)組織的綜合測試。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以面試的形式進行??忌C合測試成績由面試成績和競賽專業(yè)成績組成,滿分為150分,其中面試成績100分,競賽專業(yè)成績50分(評分辦法同第十六條第二款)。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敬業(yè)精神和職業(yè)潛力;競賽專業(yè)考查考生在高中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語言文學等方面的突出成績和潛力。
(3)綜合測試結束后,原則上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1: 3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同分考生一并計入)。往年6月22日,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查看綜合測試成績。
(4)入圍考生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和學校招生網上公示,并報山東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第十八條學校招生工作綜合評價計劃表
1.網上報名:往年4月21日上午9時至往年5月5日下午16時;
2.申請材料審查結果查詢:5月20日;
3.審核結果網上確認及準考證打印:5月22日至5月26日
4.綜合測試學?,F場確認:6月10日;報名地址:濟南市歷下區(qū)二環(huán)東路7366號山東財經大學燕山校區(qū)3號教學樓;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并按規(guī)定順序裝訂。不符合要求的不參加綜合測試。
5.學校綜合測試:6月11日;考生應根據準考證的具體要求按時報到開獎,并確定考場和考試順序。遲到者將被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6.公布入圍名單,查詢綜合測試結果:6月22日左右。
第六章錄取方式
第十九條自愿報告
往年參加山東省夏季高考,文科成績不低于1.9萬,理科成績不低于8萬的考生,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guī)定的批次填報志愿??忌仨氃趯W院志愿欄比較好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yè)志愿必須在本通則公布的招生專業(yè)范圍內,文理科不得跨學科填報。未被我校錄取的將進入后續(xù)志愿者備案程序。
第二十條綜合得分綜合
根據& ldquo學業(yè)水平考試(中考)成績(折算為滿分100分)&次;1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為滿分100分)&次;30%+高考總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次;60% & rdquo;計算并形成。
學業(yè)水平考試(中考)成績折算如下:
a級10分;B 5分;c不計分。
如果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將按照單項順序和分數排序。單項排序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中考)成績。
第二十一條專業(yè)錄取辦法
對于已經入檔的考生,科目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 ldquo分數比較好,遵循自愿& rdquo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專業(yè)志愿者之間沒有年級差異。當考生綜合成績不能滿足其專業(yè)志愿時,若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調整為低分至招生計劃未完成且符合專業(yè)報名條件要求的專業(yè);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yè)調整,學校將退檔。
第七章準入審查、收費標準等
第二十二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按學校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預測(數據為往年僅供參考)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xù)。由于某種原因不能按時入學的人應該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進行審核。復查不合格者,按學校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學校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zhí)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照學年學費標準提前繳納學費,每年結清學費。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招生考試綜合評價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組成部分??忌鷳峁┱鎸崱蚀_的申請材料,誠信參加考試。對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學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相應的綜合評價招生資格,并將情況告知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相應的高考資格。
高中要認真核實推薦材料的出具或自薦材料的蓋章和認可。如有欺詐行為,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我校在招生前未委托或授權任何機構對考生進行綜合評價培訓,我校對一切虛假宣傳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內容與教育部或山東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山東省招生政策為準。本章程由山東財經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招生咨詢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531 & mdash88596191、81793555、88525423 ;
傳真:0531 & mdash81793555 ;郵政編碼:250014;
學校網站:sdufe.edu;
本科招生信息網網站:http://web 5 . sdufe . edu . cn:8080/zb/;
電子郵件:sdufezsb@126
附件:《山東財經大學往年綜合評價招生考生承諾書》
文章標題:山東財經大學普通本科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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